关于开设《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传服务的通知
关于开设《商品房买卖合同》上传服务的通知
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深入贯彻落实“项目建设年”和“服务企业年”活动有关精神,切实解决企业实际困难,同时解决通过互联网上传合同速度慢、开发企业自身网络带宽小的实际问题,经研究,我局决定在房产大厦C座6楼610室安装8台电脑,供开发企业自行将已扫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通过我局属单位(南宁市房屋产权交易中心)内部网上传至业务系统,具体操作如下:
1、开发企业工作人员先行扫描《商品房买卖合同》,形成PDF文档并保存至移动存储介质;
2、开发企业工作人员持钥匙盘、移动存储介质到房产大厦C座6楼610室在指定电脑登陆上传。
特此通知
联系人:李红、林愿生、梁葆青
联系电话:5655510 、5655520、5666949
南宁市房产管理局
二○○八年五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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