军队 武装警察部队 房改 权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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军队(含武装警察部队)房改权属登记
一、工作流程
工作流程:申请→询问并受理→初审→审批→缮证→收费→记载于登记簿→发证
二、受理要件
(一)、单位栋袋提交材料:
1、《房屋所有权证》(原件)
2、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同意出售住房的批复
3、军队出售住房汇总表(加盖公章)
4、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人员委托书(加盖公章、委托人签字)
5、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原件)
6、房屋的测绘报告(原件)
7、如有剩余房屋未出售的,则需提供每套剩余房屋的分户平面图一式两份
8、如该栋房屋有剩余,则还需要填写《南宁市房屋变更登记申请书》(产权中心表格,剩余每套房屋一张)
9、出售公房情况表(产权中心表格)
10、《申请房屋登记询问笔录》
(二)、个人袋提交材料
1、该栋房屋的《房屋所有权证》(大证)复印件
2、本套住房平面蓝图4张(无共有人的提供2张)
3、现有住房出售房价计算表
4、现有住房出售协议书(或购房协议书)
5、《南宁市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夫妻双方签字、单位盖公章)
6、购房发票(财务章须复印清楚,否则加盖)
7、权利人和其配偶的身份证复印件(如权利人或其配偶由于死亡、身份证遗失以及待办等情况无法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则需由户口所属辖区的公安局、派出所出具相关的证明)
8、委托书(权利人签名、产权共有人签名)
注:1、无法提供中国人民解放军总后勤部同意出售住房批复的,应提交大军区联勤部、各军兵总后勤部、武警部队(武警总队)后勤部的批准文件原件以及军级(武警总队)后勤部门的有关文件原件,并由申请房改单位出具书面说明;
2、房改须先办单位栋证。夫妻双方共同购买的房改房,属夫妻双方共有财产。因此,在进行权属申请登记时,应在房改有关资料表格上注明产权共有人姓名。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80元/套、印花税5元/本,有共有人的每增加一人加收工本费10元及印花税5元。

四、办事时限:30个工作日


作者: 来源: 发布时间:2009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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