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
一、业务流程
1、受理并开具受理单
2、工作人员查档审批
3、缮证
4、发证
5、归档
二、受理要件
1、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申请书(原件1份)
2、开发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各1份)
3、预购人身份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4、当事人关于预告登记的约定(原件1份,若商品房买卖合同中有此项约定可不用提交此件)
5、如预购人不能前往办理预告登记手续,委托他人办理时,须提交委托书(需注明房屋坐落、委托事项、受托人姓名),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6、开发公司的委托书(需注明房屋坐落、委托事项、受托人姓名),及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7、已登记备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原件1份)
8、商品房买卖合同备案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1份)
9、网上受理单2份及税费单1份
注:上述1~6项材料由开发企业通过系统扫描上传至我中心
三、常见问题
1、办理预告登记的申请材料房屋坐落填写不一致。
2、在新系统办理预告登记,扫描件与物理材料不一致。
3、开发企业费税计算错误,如误将非住宅当住宅计算登记费,又如经济适用住房登记费未按政策要求减半收取等。
4、《商品房买卖合同登记备案证明》中的“合同签订时间”与《商品房买卖合同》文本中的合同签订日期不一致。
5、预购人未满18岁的,其监护人身份证明材料提供不全。
6、相关证件已过有效期,或复印不清楚。
7、申请书交易价格与合同价格不一致。
8、问题资料补件时间过长。
四、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
五、办证时限
7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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