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拆迁交换权属登记(商品房类)
房屋拆迁交换权属登记(商品房类)
一、工作流程
受理登记 → 审核 → 审批 → 收费→ 缮证 → 发证
二、房屋拆迁交换权属登记应提交材料:
1、《房屋转移登记申请书》
2、房屋所有权证(被拆迁人)
3、回迁商品房屋办理产权证明书(由拆迁人出具)
4、拆迁补偿安置合同(或协议书)及拆迁补偿安置确认书
5、房屋拆迁公告
6、房屋拆迁许可证
7、拆迁人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身份证
8、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9、被拆迁人有效身份证(核原件、收复印件)
10、契税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
11、房屋所在城区地税分局出具的免税证明
12、房屋平面、立面红线图
13、房屋位置图
14、测绘结果、房屋分户平面图
三、收费标准
登记费: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宗;
工本费:10元/本(产权人为一人时不收工本费,每增加一位产权人加收10元工本费);
印花税:5元/本;
手续费:5元/平方米
四、办事时限
1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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